首页> 中文期刊>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藏文版)》 >藏文文法中的“暗示虚词”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藏文文法中的“暗示虚词”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摘要

在藏文文法中,虚词按照字面直接提及与否分为两类,即明示虚词和暗示虚词,例如,南卡桑布译师、夏鲁译师和札德•仁钦端智等学者将藏语虚词中的“ཏེ་ཏུ་ཏོ་ཏམ་”和“ཡི་ཡིས་ཡང་”称之为暗示虚词,其余均称之为明示虚词。萨迦班智达和卫巴•洛萨只提到过它们的添接法,但是并未明确界定此类虚词;噶玛•司都将其称之为通过意义获取的虚词;此外,赛多大师认为此类虚词均为明示虚词。由此看来,很多文法大家在传统藏文文法中对虚词“ཏེ་”等的命名和相关问题上可谓各持己见,未达成一致观点。因此,文章通过结合语义学和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的语言哲学观对古今藏文文法中“ཏེ་”等虚词命名为暗示虚词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古今诸多藏文文法书籍中对虚词“ཏེ་”等命名为暗示虚词是不符合“暗示”这一词的根本含义,将其命名为“根本未提虚词”或“后生虚词”是相对比较合理的;2.虚词“ཏེ་”等的添接法仅看有无再后加字“ད་”并不容易,加之现今惯于不写再后加字“ད་”的,我们很难掌握有些字后面写或不写虚词“ཏེ་”的原因。为此它由韵律学等角度进行解释便于解决诸多问题;3.个别学者称虚词“ཏེ་”等为明示虚词是不符合《三十颂》的主要内容,因《三十颂》中提到的虚词均产于后加字,而虚词“ཏེ་”等与后加字无任何关联,故称其为明示虚词并非合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