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民主与法制》 >男子为救他人溺水身亡谁担责?

男子为救他人溺水身亡谁担责?

         

摘要

编辑同志:陆某与田某合伙购买了捕鱼的工具,并常相约到河里捕鱼、分享收益。后两人又撑船到河中捕鱼,一路逆流而上行至河中的橡皮坝前,因橡皮坝水流湍急,船被急流冲翻,二人同时落入水中。田某在陆某的帮助下生还,陆某却不幸溺水身亡。事故发生时,仅二人在场。经陆某的家属多次询问,田某亲笔书写了“陆某为了救我而死”的字据给陆某家属。后陆巢家属以此为据要求田某承担赔偿责任。请问,田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