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民主与科学》 >论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论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摘要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说,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重大问题决定权、监督权、重要人事任免权等)只能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通过自己选举产生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监督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