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摘要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权利的内容由合同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规定,第三人不得加以变更.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只能使第三人纯粹受益,但对于与实现权利、接受利益有关的义务,第三人必须承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