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南方文物 >江西省革委会文教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商业市场管理,控制文物外流的通知

江西省革委会文教办公室关于加强文物商业市场管理,控制文物外流的通知

     

摘要

<正> 南昌铁路局、省交通局:根据国务院(1974)第132号文件和今年6月24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指示精神,原“南昌市古旧工艺品收购部”已由南昌市商业局对外贸易公司正式移交给省文办展览组领导。省文办展览组委托江西省博物馆直接管理。从11月1日正式成立“江西省文物商店”。为加强文物商业市场管理,控制文物外流,坚决打击文物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特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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