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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部、商业部、文物局发出“关于加强从杂铜中拣选文物的通知”

         

摘要

对外贸易部、商业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发出“关于加强从杂铜中拣选文物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外贸、商业、物资部门,进一步加强从杂铜中拣选文物,切实做好对文物的保护工作。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在各地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和金属冶炼厂的积极协助下,省、市、自治区文化、外贸部门从杂铜中拣选出了不少文物,有的是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如去年北京市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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