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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实施: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共6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的公共图书馆法,是社会各界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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