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文化月刊》 >《艺术市场》美术馆

《艺术市场》美术馆

         

摘要

<正>《艺术市场》美术馆的使用及收费标准一、展览申办程序1.参展作品须通过《艺术市场》美术馆艺术评审委员会评审。2.艺术团体、学院及艺术机构优先办展。3.展览方需向《艺术市场》美术馆提交以下材料:①展览方案:名称、主题和策展理念;②参展作品图片(画册)或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③参展艺术家简历;④展厅要求(面积、展线、高度);4.美术馆专家学术委员会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学术评审,评审通过,由美术馆代表(简称甲方)和申办人(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合同。5.由美术馆展览中心负责制做展览进度表,明确展品及相关资料提交日期,布、撤展时间及方案等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文化月刊》 |2018年第7期|178-178|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