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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以单一制为视角

         

摘要

由于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性质认识不一致,当前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适用并不统一。当前学界对该罪性质的解读主要有三种。认为该罪属于帮助犯量刑规则的观点,无法解决网络犯罪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导致处罚漏洞;认为该罪属于帮助犯正犯化的观点无法为正犯化提供充足的理由,也与其区分制的共同犯罪理论根基相抵触;认为该罪属于从犯主犯化的观点与其单一制的理论基础相矛盾。在单一制犯罪参与体系下解释该罪性质,可以在确保处罚合理性的同时契合从严打击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刑事政策需要,具有优越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帮助的其他犯罪之间是法条竞合关系,无论能否构成他罪共同犯罪或单独犯罪,只要网络帮助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都可以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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