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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应坚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摘要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新时代新形势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呈现新态势:从“扫黑”到“打黑”,惩治范围更为广泛;扫黑除恶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注重打击“保护伞”,基层“拍蝇”是关键;运用法治思维扫黑除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究新形势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法律适用依据、法律适用对策等方面的新变动,明确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更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体内容包括:精准把握“打早打小”的惩治方针;深入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打击策略;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与者;适度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高法定刑;合理完善资格刑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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