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犯罪与改造研究》 >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二)

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二)

         

摘要

<正>(2009年2月14日第36次修订文本)(2009年3月27日生效)分则第二编被处刑人员非社会隔离性刑罚的执行第四章义务性劳动刑执行第二十五条义务性劳动刑执行的程序1.义务性劳动刑,由刑事执行监查机关在被处刑人员居住地点内执行。被处刑人员履行的义务性劳动类别与劳动对象,应当由地方自治机关会同刑事执行监查机关协商确定。(注:本款规定依据俄罗斯联邦联邦法2006年12月30日第273号联邦法令于2007年1月21日颁

著录项

  • 来源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9年第8期|74-80|共7页
  • 作者

    赵路;

  •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51.2;DD914;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