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犯罪与改造研究》 >从广东调回原籍服刑的广西籍罪犯改造现状及对策

从广东调回原籍服刑的广西籍罪犯改造现状及对策

         

摘要

<正>根据司法部的统一调度,2009、2010连续两年,将广西籍罪犯从广东省各监狱转回原籍改造(下文简称“广东调犯”)。由于服刑环境变迁,调犯思想波动较大,如不予以重视及解决,将成为影响监狱安全与稳定的一个不利因素。在此,笔者就广东调犯的心理、行为特征以及教育改造对策,谈谈自己的管窥之见。一、广东调犯心理特征(一)狡辩心理。部分罪犯因罪行败露被判处刑罚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无罪恶感。有的埋怨自己的手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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