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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规定在地下建设快速公共交通线路

         

摘要

泰国内阁5月17日规定曼谷中心的所有快速公共交通项目必须建在地下而不是建在地面或采用高架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为25平方公里。该规定是对地面交通管理委员会对地面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的担忧作出的反应。根据该决定,目前提出在曼谷建造地铁的三家公司将得到200亿铁的附加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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