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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公司合并形态增修要点

     

摘要

<正> 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自1929年制定公布,并于1931年7月1日施行以来至今已70余年,期间历经多次修正以符合时代政治经济背景的需求。离目前最近的一次修正于2001年11月14日生效,增修或删减共达235条,变幅可谓空前。其修正宗旨为:配合经济发展;推动行政革新;简化办理公司登记流程。对于此次修法的重大变革可分成下列7个要点:1、放宽行政规范;2、健全公司营运;3、引入“无实体交易制度”及认股权之规定;4、改进公司重整制度;5、引入公司分割制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3年第7期|59-61|共3页
  • 作者

    张郡伦;

  •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200433;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经济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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