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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目标定位——以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比较分析为视角

         

摘要

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正式确立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应有六大目标选择:平等参与、意思自治、合意抉择、法律规范、提高效率、减缓冲突。根据湖北、天津等九地的实践调研情况,对其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分析,通过横向对比,总结归纳出行政性功能类、价值性功能类和效率性功能类三种模式,并对我国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目标定位提出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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