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法学》 >具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制度架构

具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制度架构

         

摘要

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是实现对行政权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应该遵循法定监督原则、有限监督原则和有效监督原则。检察监督范围应当包括与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国家和公共利益而缺乏必要行政相对人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以罚代刑的行为的检察监督等。检察监督应该遵循具体的程序,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等。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起诉、行政公诉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