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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会计的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

         

摘要

一、国际惯例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规定 在美国的APB NO.16号意见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两种,并规定对于满足关于参与合并企业特性、实现合并企业的股票交换计划和完成后是否有预先安排的交易这三个方面总共12个条件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联合法,否则采用购买法。但是由于这12个条件不能很好地区别相类似的经济交易,而且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不仅受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约束,还受制于合并时双方所处的形势、地位以及企业管理层的偏好,因而往往以至于相同的企业合并采用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完全不同的财务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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