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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决策体制的形成与变革

     

摘要

中国的决策体制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在中央层次上,中国的决策体制主要由“党”、“政”、“军”、“法”、“民”五个行为主体构成。其中,“党”包括执政党和参政党,“政”包括全同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军”主要指中央军事委员会,“法”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在狭义上主要指不担任国家公职的民众和社会团体。这五个行为主体之间形成了“一个核心”和“四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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