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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审而不决的结算顽症说“不”

         

摘要

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发包人通常应在30日至90日内审核完毕.然而,实际并非如此,发包人一年审核结算完算快了,两三年审核完属于正常,四五年还在审核中的并不少见.发包人为什么审核拖延这么久呢?除了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不齐全的原因外,更多的原因是:有些项目有争议;公司内审结果,社会审价单位不认可;社会审价结果,领导不认可;领导认可的审价结果,财政审计不认可等.然而,这些往往是借口,发包人想占便宜才是实质.结算审核完毕后应支付的结算款通常占结算造价的20%- 40%,拖延审核结算就意味着几乎无利息的拖延支付结算款.如今民间融资年利率至少在25%以上,甚至地方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的综合年利率也在15%以上,发包人找种种借口拖延审核结算就是再正常不过了.

著录项

  • 来源
    《施工企业管理》 |2011年第9期|108-109|共2页
  • 作者

    汪金敏;

  • 作者单位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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