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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法》的适用范围

         

摘要

弗兰克林已经定罪,但是同案中两名以色列人的命运仍在未定之天,焦点问题是美国政府首次使用《反间谍法》来对付非政府人员“不当”处理秘密信息的行为。1月30日,美国政府拒绝接受被告一方的无罪辩护,坚持认为没有涉密资格的非政府人员、包括新闻记者,接受和传递秘密信息的行为属于犯罪,依据就是1917年的《反间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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