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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符合安全标准的社区活动设施必须向社区开放

     

摘要

上海市出台《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等单位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等露天运动场所,要安排适当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所。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对公办学校的阅览室、普通教室、会场等教育设施。可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在与学校协商基础上,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适当时间段,由社区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开放。与此同时。鼓励其他体育、文化、教育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参与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时间段或非高峰时段以优惠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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