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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告香山农夫胜诉

     

摘要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称,由北京领先食品工业公司、北京香山农夫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山农夫”桶装水,使用了农夫山泉公司的“农夫”和“nongfushanquan”注册商标,包装和装潢近似,并在北京海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水网”网站上销售,造成消费者误认。由此,“农夫山泉”起诉“香山农夫”’的生产商、销售商,索赔50万元。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判决,被告“香山农夫”赔偿“农夫山泉”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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