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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 推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摘要

为切实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围场在全县31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了村级“两委”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在职的1345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为对象,覆盖所有村“两委”成员。充分结合村干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10项具体报告内容,要求每一位村干部必须由本人填写。报告分为首次集中报告和年度例行报告两种方式,在每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组织所有新任职的村“两委”成员,首次集中填报。年度例行报告在每年第一季度开展,由村干部集中报告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因特殊原因不能报告的,事后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对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拟提名为村“两委”主要成员人选等6类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对核实中发现不按时报告、填报不规范、漏报及不如实报告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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