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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外贸企业应走集团化道路

         

摘要

我市自1988年获得外贸经营权以来,出口贸易迅速发展。1996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1.21亿美元(出口1.04亿,进口0.17亿),名列我国500强进出口企业。然而,我市至今只有我公司一家拥有外贸经营权,市经贸委下属的7家法人公司只能对外借用我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对内独立核算,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名为企业,实为管理机构。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营形式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企业分散经营,内争货源,外抢客户,甚至“兄弟”自相残杀,肥水外流。(2)各企业规模过小,实力薄弱,缺乏抗风险的能力。我市就有一家外贸企业因经营失误,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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