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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问题探讨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冲减“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时,一方面收到处置款,同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研余额结清,还要结转持有期间所累积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后用“投资收益”科目来总体反映该资产实现的累计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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