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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免除连带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合法性审查

     

摘要

裁判要旨破产法规范的是破产债务人与债权人的破产法律关系,除非破产法有特别规定,担保人对破产债务人的担保责任应当适用担保法律规定,不受破产法调整。重整计划草案免除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保证之债,但其效力不及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不受主债务减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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