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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送“情人”财产妻子起诉要回一半

     

摘要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依法判决“情人”刘某返还给“妻子”张某41200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三人均末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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