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利用POS机大额套现 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利用POS机大额套现 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摘要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鲁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80后”鲁某专科毕业后没有正当工作,后结识孙某(另案处理)等人,对方提出自己有账户需要大额兑现,便怂恿鲁某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客户提供信用卡套现业务,从中收取手续费,每次交易手续费提成为0.5%至1%不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