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用他人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取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用他人遗忘在ATM机内的银行卡取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摘要

2015年9月23日16时许,李某到杞县金城大道西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使用ATM机办理转账业务后,不小心将自己的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之后陶某在使用该台ATM机取款时,发现李某的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遂取走此卡内现金5000元后驾车驶离现场。后公安机关侦破此案,陶某将5000元退给了李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