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把握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把握

     

摘要

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应理解为包括手段和结果两个必要条件即只有同时具备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系重伤,且达到严重残疾标准这两个要件才能适用该情形,缺一不可。刑法所指的“严重残疾”是指一至六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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