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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试车为名骑走他人摩托车的行为构成何罪

     

摘要

基本案情2020年8月,王某某通过“咸鱼”交易平台看到胡某某出售摩托车的信息,遂以昀买摩托车的名义添加胡某某为微信好友。8月27日12时许,王某某将胡某某约至上察县黄埠二中门前。双方见面后,王某莱又以试车为由将胡某某的摩托车骑走,然后将胡某某的微信拉黑,将自己在“咸鱼”交易平台所留的联系方式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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