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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强制医疗执行案谈强制医疗执行证据认定标准

     

摘要

2017年,S县检察院在审查卫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对卫某实行强制医疗申请中,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为由予以驳回,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后来经过补查完善证据,再次提出申请,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此案的办理,引发出强制医疗执行案件申请与决定的证据标准问题,即所有诉讼环节是否均要求达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起诉和裁判所规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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