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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过程中劳动者受到事故损害如何索赔

     

摘要

基本案情:2011年8月19日,某县国明石灰窑厂在工商所注销登记,此后又继续营业。2012年4月3日,郝某在该厂干活时左腿受伤。郝某所在工厂并未给郝某交纳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12年9月2.6日,郝某经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3年5月10日,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意见,郝某构成八级伤残。2016年5月12日,某市人社局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撤销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郝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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