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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总工会建立“职工诉求代理制”

     

摘要

为进一步畅通职工合理诉求的表达和解决渠道.强化工会组织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根据《济南市工会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济南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建立职工诉求代理制度。通过各级工会组织代理职工诉求,反映和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规范信访秩序,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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