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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八号

         

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1306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130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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