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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摘要

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营利性特征决定了公司只能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从而成为股东获利的工具。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而且影响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个利益群体,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公司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会污染环境、虐待员工、坑害消费者等等。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使人们逐渐意识到,不能把营利作为公司追求的惟一目标,公司作为社会中拟制的人,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产生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但是作为理论上的概念,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歧义很多,即便是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倡导者中,也未形成一致公认的界定。本文将从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特征以及完善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等几方面入手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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