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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记篇(二)

     

摘要

张申伯曰:“记事题以其事为记者所笔,则谓之记事。”记事题有三种。陈法子云:“连下文论断来者,记事处宜轻点过,于论断处必宜详发。若记事处说得详,则论断处不得不略,便失轻重体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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