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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人事争议仲裁自由裁量权

     

摘要

现实中,行政执法活动存在着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活动存在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人事争议仲裁活动是否也存在自由裁量权?笔者认为当然存在。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从人事争议仲裁行为的定性上看,目前较为统一的认识是,它是具有行政色彩的一种准司法行为;二是通常仲裁(如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都存在自由裁量权,因而人事争议仲裁作为仲裁的一支新军,其仲裁活动理应存在自由裁量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人才(上半月)》|2007年第11期|82-83|共2页
  • 作者

    张成文;

  • 作者单位

    四川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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