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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话语中“集体所有”概念的生发与证成

         

摘要

"集体所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从话语形成的历史维度看,"集体所有"发端于政治安排,勃兴于经济政策,回归至私有权利,其生发历程同时也是"集体所有"制度演变的基本逻辑。从语言修辞维度看,"集体所有"涵盖了"集体"和"所有"的语义要素,寄寓了制度设计者的效用期待。从制度现实维度看,基于对山东省内的农村调研,"集体所有"呈现的主体虚置等困窘现状,都要从对"集体所有"这一概念的正当解释中寻找自洽适用的途径。面对我国"集体所有"的制度窘境和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释学、语言学分析等多种视角值得引入。映射到《民法典》物权编的编纂,"集体所有"的制度优化应立足私权属性,建构主体制度及完整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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