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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周《落花诗》考论

         

摘要

沈周在弘治十六年首作《落花诗》十首,与文徵明等人唱和《落花诗》则是在弘治十七年春。沈周自言作于弘治十八年当属误记,张丑《真迹日录》、陆时化《吴越所见书画录》著录作于弘治十四年的《落花诗》当是伪作。明正德刻本《石田诗选》题作"落花三十首",然实原收二十九首,后又补刻加入二十首插入,故总计收诗四十九首。而补入的二十首,应是"再和""三和"之原稿。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石田诗选》即据正德刻本抄录,增入一首后将题目改作"落花五十首"。《落花诗》三十首异文众多且顺序不一,是沈周多次抄写、反复修改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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