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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 兼论推定过错时医疗机构的抗辩权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存在逻辑悖论。一、我国法律规定中的因果关系表述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历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 |2010年第9期|70-72|共3页
  • 作者

    肖宇;

  • 作者单位

    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法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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