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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为难的仲裁员律师

         

摘要

<正> 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简称《处罚办法》)第7条第1款第5项(以下简称"7.1.5条款")规定:"曾经担任仲裁员或者仍在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以代理人身份承办本人原任职或者现任职的仲裁机构办理的案件的,属于《律师法》第47条第3项规定的律师‘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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