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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舰艇、政府公务船对海商法适用之比较研究

         

摘要

<正>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商业活动的法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则从事公务活动,并不是从事海上商业性活动。一般来说,它们不受海商法的限制。本文拟从军舰、公务船在特有情况下介入海事纠纷后,如军舰与商船发生碰撞;军舰与商船发生救助时是否享有救助报酬;以及军舰与商船碰撞后或救助后是否享受责任限制的问题,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3年第0期|21-43|共23页
  • 作者

    胡辉;

  •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海商法研究生;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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