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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培训团赴荷兰考察报告

         

摘要

荷兰王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报告作为专家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很强的证明力.通常由检察官启动司法鉴定调查.警察机关内设的技术部门一般仅能从事简单的现场调查,鉴定多由警察机关以外的、具有高度中立性的鉴定机构承担.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NFI)隶属于司法部,是国内最大、最权威的国立鉴定机构,也是欧洲司法鉴定联盟的主要发起单位和永久盟主.此外.由大学或企业设立的以及民营的鉴定机构是重要的补充力量.为加强管理,荷兰新近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人注册制度的法律,鉴定人准入条件要求严格.目前从业的荷兰司法鉴定机构大多已按照IS017025通过了实验室认可.有鉴于荷兰的司法鉴定实践,在我国有必要强化鉴定机构的中立性,走集约化发展鉴定机构的道路;培育权威鉴定机构,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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