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浅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告知说明义务与知情同意权利

浅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告知说明义务与知情同意权利

         

摘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简称技术服务)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简称服务人员)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简称服务对象)进行包括: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因为服务对象主要是健康的育龄群众,技术服务又是解决健康人的生理问题,所以广大群众认为在技术服务中是不会出问题的。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技术服务纠纷的比率也在不断增加,虽然近些年来,经过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服务机构不懈努力,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有了明显进步,各项管理措施也在不断落实到位,但纵观技术服务全过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绝大部分不属技术问题,而是多与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相互沟通不够和服务不全面、不到位有关。在技术服务中,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告知说明义务与知情同意权利了解不全面,履行落实不够,成为诸多问题和隐患中重要且常见的问题,也常为此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纠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