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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来膦酸和伊班膦酸钠治疗乳腺癌骨转移的疗效和安全性比较

         

摘要

目的 评价发生骨转移的乳腺癌患者在接受唑来膦酸和伊班膦酸钠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 47例发生骨转移的乳腺癌分别接受唑来膦酸和伊班膦酸钠治疗.用Kaplan-Meier曲线及Logrank检验骨相关事件(skeletal related event,SRE)生存时间及总生存率差异,止痛效果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用x2检验.结果 ①止痛总有效率唑来膦酸组和伊班膦酸钠组分别为88.9%( 24/27)和85%( 17/20)(P =0.467).②1、2、3年无SRE生存率唑来膦酸组分别为88.7%、44.4%、24.2%,伊班膦酸钠组分别为94.7%、40.5%、5.8% (P =0.744).③2、3、4年总生存率唑来膦酸组分别为70.4%、40.7%、23.1%,伊班膦酸钠组分别为85%、46.7%、17.5%(P=0.994).①②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④1、2、3年无SRE生存率首发表现单纯骨转移组为92%、50.8%、23.8%,首发合并局部复发及其他脏器转移组为85.4%、21.4%、5.3%(P=0.012).⑤2、3年总生存率首发单纯骨转移组95.8%、74.2%,首发合并局部复发及其他脏器转移组为56.5%、10.1% (P<0.001).④⑤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良反应发生2组无明显差别.结论 唑来膦酸在延迟乳腺癌骨转移SRE发生及总生存方面不优于伊班膦酸钠,首发合并其他脏器转移患者预后不良,在不良反应发生率及疼痛控制方面2者疗效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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