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历史文物 >新莽简判断标准补说——以居延新简为中心

新莽简判断标准补说——以居延新简为中心

     

摘要

本文以居延新简为中心,兼用居延汉简、敦煌汉简、额济纳简、肩水金关简等西北文书简,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新莽简的判断标准进行补充说明及相关考证.可作为新莽简判定标准的“()”、“二十”、“三十”、“十”等数字的使用始于始建国初年,终于地皇四年新朝结束.“桼”与“斛”不能单独作为新莽时期的断代标准.追述简、朔闰问题、数字的误释等都易造成对新莽简年代判定的干扰.从始建国年间开始,“十”的横笔逐渐被拉长,变得与之前“七”的写法相似.新辑得有王莽年号的简6枚,无年号但依据其书写特征可判定为新莽时期的简9枚,以及疑为月令诏残文的简4枚,有助于深入理解新莽时期戍卒的日常活动与边地的社会生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