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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邓小平理论来定位合作住房

         

摘要

合作住房缘起于“住房解困”,但现行住房供应主渠道的政府定位却是“经济适用房”。因此,合作住房要“纳入”经济适用房,被称为经济适用房的“补充”,以至经过15年奋斗之后,在一些事关合作住房和住宅合作社生死攸关的大问题方面,尚无准确的“政策定位”。定位不准就方向不明,而方向不明则事业难兴。 如果将规范化的城镇供房体系归结为市场性供房和政策性供房两种基本类型的话,则合作住房属于政策性供房。正因为此,通过政府扶植,组建住宅合作社,推进和发展合作建房,已成为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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