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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丹江口一中实施教职工申诉制度

     

摘要

从今年开始,丹江口市一中全面实施教职工申诉制度。制度规定,凡教职工对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公,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受理后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查,受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答复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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