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犯罪研究》 >催化法在贪污贿赂案件审讯中的运用

催化法在贪污贿赂案件审讯中的运用

         

摘要

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无疑对检察机关自侦部门提出了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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